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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elim

\(\Large\textbf{春氏可达的一个反列}\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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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5-5 05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
根据威尔斯特拉斯极限定义中的〖对任给的ε>0,存在\(N_ε>0\),当n>\(N_ε>0\)时,恒有|\(a_n-a|<ε\),则称常数a是数列\(\{a_n\}\)的极限,记为\(\displaystyle\lim_{n→∞}a_n=a\)〗以及无穷大的定义〖若整序变量\(x_n\),由某项开始,其绝对值变成且保持着大于预先给定的任意大数E>0,当n>\(N_E\)时恒有|\(x_n |>N_E\)则称变量\(x_n\)为无穷大〗(参见菲赫全哥尔茨《数学分析原理》两卷四册版第一卷第一分册P59页无穷大的定义),整序变量\(N_ε\)(也就是正整数)把自然数集N分成两个部分,且自然数集N=\(\{n|n≤N_ε,n∈N\}\bigcup\{n|n>N_ε,n∈N\}\),所以\(a_n=\begin{cases}
f(x)\;\;x∈\{n|n≤N_ε,n∈N\}&①\\a\;\;\;x∈\{n|n>N_ε,n∈N\}&②
\end{cases}\)所以当n→∞(即n∈\(\{n|n>N_ε,n∈N\}\)时,\(a_n=a\)!


&#8203;elim读过数学,也知道威尔斯特拉斯极限定义.但他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。他也不愿对隐含在定义中的关键词语作深入的分析,甚至什么是∞,什么是n→∞都不知道?故此闹出不少笑话,真丢人丟到家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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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5-5 06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
       根据威尔斯特拉斯极限定义中的〖对任给的ε>0,存在\(N_ε>0\),当n>\(N_ε>0\)时,恒有|\(a_n-a|<ε\),则称常数a是数列\(\{a_n\}\)的极限,记为\(\displaystyle\lim_{n→∞}a_n=a\)〗以及无穷大的定义〖若整序变量\(x_n\),由某项开始,其绝对值变成且保持着大于预先给定的任意大数E>0,当n>\(N_E\)时恒有|\(x_n |>N_E\)则称变量\(x_n\)为无穷大〗(参见菲赫全哥尔茨《数学分析原理》两卷四册版第一卷第一分册P59页无穷大的定义),整序变量\(N_ε\)(也就是正整数)把自然数集N分成两个部分,且自然数集N=\(\{n|n≤N_ε,n∈N\}\bigcup\{n|n>N_ε,n∈N\}\), 所以\(a_n=\begin{cases}
f(x)\;\;x∈\{n|n≤N_ε,n∈N\}&①\\\\a\;\;\;x∈\{n|n>N_ε,n∈N\}&②
\end{cases}\)所以当n→∞(即n∈\(\{n|n>N_ε,n∈N\}\)时,\(a_n=a\)!

       &#8203;elim读过数学,也知道威尔斯特拉斯极限定义.但他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。他更不愿对隐含在定义中的关键词语作深入的分析,甚至什么是∞,什么是n→∞都不知道?他的一切胡说八道都缘于他的臆想,故此闹出不少笑话,真丢人丟到家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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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4-5-5 06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蠢痴顽瞎可达的猿声啼不住,人类数学的轻舟已过万重山。
\(\{a_n\}\)是\(\mathbb{N}\)到\(\mathbb{R}\)的子集的函数。\(a_n=a\) 表示\(a\)属于
\(\{a_n\}\)的值域. 那么\(a=\displaystyle\lim_{m\to\infty}a_m\)一定属于\(\{a_n\}\)的
值域吗?春先生称一定属于. 难怪他现在是蠢疯顽瞎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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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5-5 06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
       根据威尔斯特拉斯极限定义中的〖对任给的ε>0,存在\(N_ε>0\),当n>\(N_ε>0\)时,恒有|\(a_n-a|<ε\),则称常数a是数列\(\{a_n\}\)的极限,记为\(\displaystyle\lim_{n→∞}a_n=a\)〗以及无穷大的定义〖若整序变量\(x_n\),由某项开始,其绝对值变成且保持着大于预先给定的任意大数E>0,当n>\(N_E\)时恒有|\(x_n |>N_E\)则称变量\(x_n\)为无穷大〗(参见菲赫全哥尔茨《数学分析原理》两卷四册版第一卷第一分册P59页无穷大的定义),整序变量\(N_ε\)(也就是正整数)把自然数集N分成两个部分,且自然数集N=\(\{n|n≤N_ε,n∈N\}\bigcup\{n|n>N_ε,n∈N\}\), 所以\(a_n=\begin{cases}
f(x)\;\;x∈\{n|n≤N_ε,n∈N\}&①\\\\a\;\;\;x∈\{n|n>N_ε,n∈N\}&②
\end{cases}\)所以当n→∞(即n∈\(\{n|n>N_ε,n∈N\}\)时,\(a_n=a\)!

       &#8203;elim读过数学,也知道威尔斯特拉斯极限定义.但他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。他更不愿对隐含在定义中的关键词语作深入的分析,甚至什么是∞,什么是n→∞都不知道?他的一切胡说八道都缘于他的臆想,故此闹出不少笑话,真丢人丟到家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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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4-5-5 10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从最近蠢疯顽瞎的帖子看,他少说有这么一些问题:

1)初等集合论尚未入门,但自视甚高.
2)误读康托的实数理论,混淆作为基本列等价类的实数(集合)与所含的基本列(有理数序列)
3)完全误读极限理论
4)幻想现代数学理论就是他狗屁不通的蠢氏可达.
5)不了解皮亚诺意义下的自然数系, 认为存在无穷大自然数.
6)数学能力与任在深相当,并已无法学习
7)幻虐性狂躁,惊恐性好斗。
8)重叠烂贴成串,自信全无.
9)八股匪气逆袭奇经八脉,邪灵附身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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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5-5 13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elim 发表于 2024-5-5 10:37
从最近蠢疯顽瞎的帖子看,他少说有这么一些问题:

1)初等集合论尚未入门,但自视甚高.

elim多少还有一点自知之明,自画像也较客观。elim坦诚地认为他的帖子存在以下问题:
1)初等集合论尚未入门,但自视甚高.
2)误读康托的实数理论,混淆作为基本列等价类的实数(集合),与所含的基本列(有理数序列)。
3)完全误读极限理论。
4)幻想现代数学理论就是芝诺、惠施理论。
5)不了解皮亚诺意义下的自然数,认为自然数集是有限集.
6)数学思维能力与范、曹相当,但不及范、曹男人。
7)刚愎自用,常以数学教皇自居。
8)主题重叠,烂贴成串。过于自信,胡搅蛮缠!放肆撒泼,不讲学术道德。
9)强盗逻辑逆袭奇经八脉,邪灵附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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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5-6 14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elim多少还有一点自知之明,自画像也较客观。elim坦诚地认为他的帖子存在以下问题:
1)初等集合论尚未入门,但自视甚高.
2)误读康托的实数理论,混淆作为基本列等价类的实数(集合),与所含的基本列(有理数序列)。
3)完全误读极限理论。
4)幻想现代数学理论就是芝诺、惠施理论。
5)不了解皮亚诺意义下的自然数,认为自然数集是有限集.
6)数学思维能力与范、曹相当,但不及范、曹男人。
7)刚愎自用,常以数学教皇自居。
8)主题重叠,烂贴成串。过于自信,胡搅蛮缠!放肆撒泼,不讲学术道德。
9)强盗逻辑逆袭奇经八脉,邪灵附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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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4-5-7 04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\(\Large\textbf{老春头为何要把}[a_n\textbf{趋于}a]\textbf{篡改成}[a_n=a]?\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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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5-7 04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elim 发表于 2024-5-7 04:46
\(\Large\textbf{老春头为何要把}[a_n\textbf{趋于}a]\textbf{篡改成}[a_n=a]?\)

请elim说说柯西极限趋近说中的“无限趋近”、“充分靠扰拢”如何界定?也请elim解释若极限存在,则取值必唯一与极限趋近说的关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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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4-5-7 11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\(0\not\in\{\frac{1}{n}\mid n\in\mathbb{N}^+\}\) 是蠢疯可达的最简反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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